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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关于2024年宝安区第一批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量专项补贴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资金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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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2024年宝安区第一批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量专项补贴项目拟资助3个项目共4000000元。根据《宝安区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量专项补贴办法(试行)》(深宝规〔2024〕3号)的规定,现将资助项目和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投诉电话:0755-29127253
邮寄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二路96号
举报邮箱:huanjglk@meeb.sz.gov.cn
附件:2024年宝安区第一批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减量专项补贴项目资助计划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