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4734590   注册   登录 扫码关注
百策查
广东省
切换城市和部门
  • 首页
  • 产品服务
    • 政策咨询服务
    • 技术转移服务
    • 体系资质认证
  • 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 立项公示
  • 专题专栏
    • 政策解读
    • 申报技巧
    • 专题讲座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您当前位置:政策资讯>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   截止时间:2021-09-10 17:00    |     市级     技术创新 政策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最高


栏目导航

  • 立项公示
  • 申报通知

当前可申报项目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绿色健康养殖)(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等专项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5-05-14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中小企业局2025-05-14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度操作指南
    市前海管理局2025-05-13
  • 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开展2025年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05-13
  •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区级创业孵化基地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5-05-09
更多>>
通知原文

各有关企业、示范平台:

  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促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提高服务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本《申报指南》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经征询市财政局有关意见,形成本《申报指南》。


  二、总体要求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梯度培育优质企业,着力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突出重点、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三、资金来源

  本《申报指南》所称专项奖补资金,来源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中明确的“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并通过支持部分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资源,带动1万家左右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批复的《深圳市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五、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扶持项目

  1.支持方向: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推进工业“四基”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补短板”和“锻长板”;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支撑产业链补链延链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并通过工业设计促进提品质和创品牌;支持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强国际合作等,进一步增强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2.资助标准:重点“小巨人”企业扶持项目采用无偿奖励资助方式。企业资助资金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商市财政局根据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补资资金总额、资助企业数量和企业绩效等情况确定。

  3.审核方式:专项审计。根据国家批复企业数量和企业经审计的绩效目标,结合年度资金规模确定。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扶持项目

  1.支持方向: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2.资助方式:资金奖励支持方式。支持示范平台为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服务,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中央下达资金规模10%。

  3.审核方式: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结合年度资金规模确定。


  六、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重点“小巨人”企业扶持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如国家出台新的划型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企业未被国家、省、市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根据国家、省、市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3)未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4)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批复的《深圳市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小巨人”企业。

  2.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扶持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批复的《深圳市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3)企业未被国家、省、市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根据国家、省、市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七、申报审核流程

  (一)发布申报通知。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在网站发布本指南,并通过一对一等形式宣传发动和为企业提供申报指导。

  (二)申报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通知,提交申报材料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三)组织初审。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公平对待申报单位,加大申报材料审查力度,重点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资金申报条件。

  (四)组织绩效评价。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组织对申报企业和示范平台进行绩效评价,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五)确定拟资助金额。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商市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及各单位意见,确定拟资助重点“小巨人”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及资助金额,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六)公示及下达。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将最终审议结果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下达资金补助计划;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调查核实;经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市中小企业服务局下达资金资助计划;异议成立的,取消相关补助项目,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向申请机构作出解释。


  八、资金使用要求

  (一)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范围要求。

  重点“小巨人”企业所获奖补资金由企业围绕“专精特新”发展目标在以下几个方面自主安排使用:

  (1)为提升创新能力,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外空白的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软、硬件设备购置、研发费等支出。

  (2)为提升同大中型企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能力而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工艺、产品或服务质量、技改升级等进行的软、硬件设备购置支出。

  (3)为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效率进行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业务系统实现云端迁移等方面的软、硬件设备购置支出和专业服务支出。

  (4)为提升产品品质和创品牌,而进行的工业设计等专业服务支出。

  (5)为加快上市,而进行的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的辅导、审计、咨询、律师等专业服务费支出及为开拓国际市场而进行的产品认证等支出。

  (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所获奖补资金使用范围要求。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所获奖补资金资金须用于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得用于平衡本级财政预算,不得用于示范平台自身建设、工作经费等。服务内容为: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其中,对于重点“小巨人”企业,应提供“点对点”服务。

  (三)财务管理要求。

  获得资助的单位应按规定使用专项奖补资金,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九、监督管理

  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使用资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每季度末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进展情况报市财政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根据需要,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单位的资金使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实地督导。并在实施期满1年、满2年后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相关附件:
附件1.2021年中央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之统筹支持重点“小巨人”企业的奖补资金(第一批)申报指南..docx

    友情链接:

  •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
  • 深圳市发展委员改革会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深圳市商务局
  • 深圳政府在线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高新认定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专利检索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咨询
  • 产品服务
  • 专题专栏
  • 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18678255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2051

@2020-2060 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粤ICP备2021079511号 & 版权所有

  • 18129826147
  • 496709450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