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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第四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9 | 截止时间:2021-11-04 17:00 | 市级 其他方向 政策+资金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最高 80万元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第四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项目
第四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为2020年12月-2021年8月纯电动泥头车运营里程奖励补贴)。
二、奖励对象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对象是从事纯电动泥头车运营,产生超额减排效果的单位,即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单位。
纯电动泥头车在市内发生过户的,以提出申请时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奖励对象。纯电动泥头车转出本市的,取消奖励资格。
三、奖励条件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其车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整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大于350kw,按照满载等速法续驶里程大于300公里:以工信部公告和《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为准;
(二)满载最大爬坡度应大于50%:以《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39-2018)专项测试报告为准;
(三)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284-2017)车型目录:以相关公告为准;
(四)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首次投入营运时间应在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以车辆《道路运输证》时间为准。
四、奖励标准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按运营里程数进行核算,每公里奖励标准为:80万元/22.5万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对已确认申领第一、二、三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企业信息和车辆里程、收款账户等数据进行了固化,系统对后续的里程和申领资金将自动累计,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最高里程为22.5万公里/车。
五、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4 日。
(二)受理方式:通过“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申报,同时提交《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收款账号确认书》。
六、其它说明
若需要重新变更收款账户或遗忘申报系统账号密码需找回的,请于10月27日联系咨询电话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