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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21年技术转移交易激励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 截止时间:2021-11-14 17:00 | 区级 技术创新 资金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最高 资金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技术转移交易激励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技术转移交易激励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为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三)交易须在龙岗区技术转移促进中心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金额按实际履行金额计算。
(四)交易完成的项目须落户龙岗区。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合同属于技术交易类型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并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请材料。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三)如在申报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1年技术转移交易激励项目申报指南》中相应的业务科室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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