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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 截止时间:2022-03-07 17:00 | 省级 技术创新 政策+资金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最高 100万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和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海上风电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上风电联合基金),重点支持海上风电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推动产学研合作,提升海上风电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做好2022年度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征集方向
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为充分发挥海上风电联合基金导向作用,强化顶层谋划和统筹布局,前期经系列问卷调研和专家凝练论证,围绕风电场规划设计、风电装备研制、海上风电建设与安装、风电并网运行四大主产业链以及风电专业服务和风电相关产业两大辅产业链对海上风电产业创新发展中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进行全链条梳理,形成了“风能资源评估与风功率预测”等20个研究主题集群和130个相关主题研究方向。本次指南建议征集,主要围绕130个主题研究方向,请建议人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团队能力,提出相应指南建议内容,为进一步选好指南方向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海上风电联合基金拟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拟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面上项目拟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议仅面向广东省内已注册的省基金依托单位进行征集。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登录界面的“查看单位注册情况”进行查询。
(二)建议人应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在线提交指南建议,每个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对单位层面不做限项要求。
(三)指南建议应侧重对各主题方向科学问题提出研究方案和思路,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求,且有其他省内研究团队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存在竞争性。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