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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2年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 截止时间:2022-03-31 17:00 | 区级 其他方向 资金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最高 200万元
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供应链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纳入海关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供应链企业,主要包括一般贸易、保税贸易、跨境电商等与外贸进出口相关的企业。
三、支持项目
【贷款贴息支持】
(1)项目说明
2021年符合条件且实现正增长的供应链企业,在深圳市任一银行贷款或获得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可按其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按其贡献,给予最高30%,最高150万元的贴息支持。
(2)申请条件
2021年在福田区进出口额10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供应链企业。
【专项园区支持】
(1)项目说明
经区政府同意,入驻专项园区的供应链企业,可按本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租赁支持(支持时间以批准入驻时间起算),最高支持200万元。享受租赁支持期间不得转租,违反本规定的,需返还已拨付的产业资金。
(2)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经区政府同意入驻专项园区的供应链企业;
2.入驻企业的经营范围须与园区定位相符且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
3.入驻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须与租赁园区物业的地址一致;
4.入驻企业在园区内正常经营。
【供应链增长支持(第四季度)】
(1)项目说明
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根据其当年贡献增长情况,可给予每季度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2)申请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上年度在福田区进出口额20亿元以上的供应链企业,本年度单个季度进出口额同比去年实现正增长;
2.本年度在福田区新设立或新引进的供应链企业,单个季度进出口额累计完成或增长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