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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延长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21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奖励扶持项目申报周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 截止时间:2022-04-07 17:00 | 市级 其他方向 政策+资金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最高 10万元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深环〔2022〕26号),自2022年2月15日起,强制性清洁生产奖励扶持项目申报条件进行了调整,不再受理2021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奖励扶持项目申报。
为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实际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特此延长2021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奖励扶持项目申报周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有效。
强制性清洁生产奖励扶持项目
1.资助方向
用于支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后减少污染物排放成效显著的企业。
2.项目数量、方式和金额
项目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扶持方式:采取事后补贴资助方式。
扶持金额: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成效显著的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取得其他财政资金补贴的清洁生产实施方案不予奖励。
3.申报条件
2021年度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经市生态环境部门评定为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