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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宝安区开展2022年高端楼宇认定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   截止时间:2022-04-27    |     区级     其他方向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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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关于宝安区开展2022年高端楼宇认定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18 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我局现开展2022年宝安区高端楼宇认定项目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根据《措施》第一条,“本措施所指高端写字楼宇是指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办公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公共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具有完备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商业写字楼宇”。

 

 

 

  二、申报条件

 

  (一)高端楼宇坐落在宝安区,有明确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楼宇运营主体。

 

  (二)高端写字楼宇运营主体为依法在宝安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经纪机构,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统,运营主体需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三)高端写字楼宇土地产权证明上用途为商业办公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四)公共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

 

  (五)本规程适用区域范围为新安街道,其他片区的高端写字楼宇经区政府同意后,可参照执行。


相关附件:
附件1.高端楼宇认定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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