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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宝安区开展2022年高端楼宇认定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 截止时间:2022-04-27 | 区级 其他方向 资金
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最高 资金
通知原文
关于宝安区开展2022年高端楼宇认定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18 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我局现开展2022年宝安区高端楼宇认定项目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根据《措施》第一条,“本措施所指高端写字楼宇是指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办公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公共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具有完备的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商业写字楼宇”。
二、申报条件
(一)高端楼宇坐落在宝安区,有明确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楼宇运营主体。
(二)高端写字楼宇运营主体为依法在宝安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经纪机构,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统,运营主体需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三)高端写字楼宇土地产权证明上用途为商业办公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四)公共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1000平方米。
(五)本规程适用区域范围为新安街道,其他片区的高端写字楼宇经区政府同意后,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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