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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2年福田英才荟“高新企业人才奖励”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 截止时间:2022-09-30 00:00 | 区级 人才计划 政策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最高 30万元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福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落实福田英才荟“高新企业人才奖励”,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 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 2.2.5 条。
二、政策内容
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辖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可给予一次性最高 30 万元的引才奖励。奖励 20 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Ⅲ类福田英才。同一企业每次限报 1 人。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所在企业已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基本单位名录库是包含所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的信息库,包含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基本信息)。
3.申请人职务须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团队)负责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只能申报一次,且限报 1人)。
4.申请人所在企业须为其在福田区连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1 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四、支持事项
1.资金奖励
同一个项目符合以下多个条件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1.1 企业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 500 万元,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1.2 企业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且符合统计局 R&D报送条件,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 1000 万元,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1.3 企业列入我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且符合统计局R&D报送条件,经核定上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 5000 万元,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2. 福田英才认定
申请人可以根据政策内容、按自愿原则申请福田英才认定。
特此通知。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