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已结束关于2022年福田英才荟“海(境)外人才离岸机构补贴”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 截止时间:2022-09-30 00:00 | 区级 人才计划 政策
福田区人才工作局
最高 50万元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福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落实福田英才荟“海(境)外人才离岸机构补贴”,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2021)的通知》(福发〔2021〕10 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2021)》第 2.5.1 条。
二、政策内容
鼓励和支持辖区企业以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独资新建等方式在海(境)外依法设立研发机构、离岸创新基地、孵化载体等海(境)外人才培养载体。海(境)外机构须与国内母体公司之间存在明确清晰的管理隶属关系。可分阶段给予平台建设维护运转费和研发投入等支出总额 40%,每个阶段最高 50 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条件
同一个项目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三)和(四)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设立海(境)外机构的辖区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综合贡献 1000 万元以上。
2.海(境)外机构须与国内母体公司之间存在明确清晰的管理隶属关系。
3.设立研发机构的,近两年内国内母体公司对其 R&D 投入均不低于深圳市当年 R&D 的投入水平。
4.离岸创新基地、孵化载体两年内完成(孵化)的独立项目不少于 5 个或联合项目不少于 10 个,且近两年国内母体机构对其投入不少于 100 万元。
四、支持事项
1.补助资助
1.1 根据海(境)外机构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等阶段,按国内母体公司近两年内平台建设维护费(包括运营管理团队日常开支、办公设备购置,场地房租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和研发投入等支出总额的 40%给予补贴,一次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补贴。
1.2 一家企业可申报 2 个海(境)外机构,每个海(境)外机构通过国内母体公司每两年可申报 1 次。每家企业支持次数累计不超过 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