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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1年龙岗区质量发展资金拟扶持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3 | 截止时间:2021-12-31 00:00 | 区级 其他方向 资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
最高 40万元
公示原文
关于2021年龙岗区质量发展资金拟扶持企业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拟对2021年拟发放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17家企业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质量科
投诉电话:0755-28932661
传真:0755-28908912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418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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