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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2年龙华区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受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 截止时间:2023-10-14 00:00 | 区级 资质认定 政策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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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关于2022年龙华区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受理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及其操作规程文件,我局现已启动2022年龙华区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的受理工作,并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了《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龙华区2022年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http://www.shenkexin.com/project/notice-5044.html)。为及时资助入驻单位,现补充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1.即日起,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为申请单位入驻孵化载体时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符合房租资助申请条件且未申请房租资助的单位,可将申请周期内的房租资助申请一并提交(各单位的房租资助申请周期的起始时间最早不得早于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软件园的认定时间)。
2.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2018年12月26日后的房租,通过“孵化载体扶持-孵化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资助”栏目进行受理,可申报资助范围见附件(已补充2022年新认定的孵化载体)。
其他事项按照原通知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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