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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2022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产业类项目配套支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 截止时间:2022-10-31 00:00 | 市级 技术创新 资金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最高 资金
通知原文
关于2022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产业类项目配套支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一、支持计划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请配套的项目属于深圳园区重点发展领域项目,财务核算、研发、服务等关键环节在深圳园区实施。
2.申请配套的项目应符合获得国家、省、市立项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功能型平台、产业化等项目;申报单位须为该项目的牵头单位,或下设课题的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3.申报单位应就本支持计划独立编报项目预算,并提供牵头(或参与)该项目的合同书或任务书、资金到位证明材料等,原则上支持资金到位比例与所获市级支持资金到位比例一致。
4.申请配套资助项目,上级部门未约定项目执行期限的,申报单位应在上级资助经费实际到账2年内且项目通过验收前提出申请(项目经费分批到账的,以最后一批经费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上级部门有约定项目执行期限的,申报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结束6个月前提出申请。
(二)资助标准
对于获得国家、省、市立项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功能型平台、产业化等项目,在深圳园区落地建设的,最高按所获市级支持金额的50%予以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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