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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 截止时间:2023-07-31 00:00 | 市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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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有关战略部署,立足深圳产业发展实际,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提升创新能级、突破短板环节、创新制度设计、培育优质主体、强化前沿突破等重点方向提供立法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等规定要求,现就本《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20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处收,联系电话:8812706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战新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gjsc@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战新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2.《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条例》编制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