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4734590   注册   登录 扫码关注
百策查
广东省
切换城市和部门
  • 首页
  • 产品服务
    • 政策咨询服务
    • 技术转移服务
    • 体系资质认证
  • 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 立项公示
  • 专题专栏
    • 政策解读
    • 申报技巧
    • 专题讲座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您当前位置:政策资讯>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   截止时间:2023-08-31 00:00    |     市级     知识产权 政策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高


栏目导航

  • 立项公示
  • 申报通知

当前可申报项目

  • 南山区关于开通2025年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06-12
  •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3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六个政策申报的通知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06-12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11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省能源局节能处2025-06-11
  •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软件互联网企业营收增速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06-11
更多>>
通知原文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范围

  (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条件:

  鼓励、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2.在本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

  3.未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

  (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培育期满3年的现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含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优势企业)。

  (三)考核范围。培育期内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每年均须

  参加年度考核。2023年度的考核范围为2022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企业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复核的重要参考,连续2年不参加考核的企业,将取消复核资格。现优势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视同参加优势企业考核。

  (四)复核范围。培育满3年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须进行

  复核。2023年度的复核范围为2019年及以前认定为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且未参加或未通过2022年复核的企业。2023年复核范围内企业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复核的,将取消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资格。

  二、申报、考核、复核程序

  (一)企业系统注册、参加测评

  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以及参加年度考核、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均需登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tc554.org.cn/)完成注册,在线填报注册信息,经我局审核通过后开展测评。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流程说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说明》(获取路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通知公告)的相关要求和操作指引进行注册和参加测评,并提交相关材料。企业填报的2位联系人应信息完备,手机畅通。我局在审核中要求补正的,应在限期内补充完善。

  企业在测评系统中应如实填写测评问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多种方式核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申报、考核、复核企业应于8月31日24:00前完成在线注册信息填报和测评,逾期系统将关闭。

  (二)测评结果公布: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测评结果,公布优势企业合格线和示范企业合格线。企业可在系统查询本企业测评结果。参加考核、复核的优势和示范企业,测评分数达到合格线即为通过考核、复核。我局依此确定通过复核的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名单,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

  (三)申报推荐

  我局将对通过测评的申报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评审,综合测评和评审情况,按照名额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驻深的中央企业(注:一级公司,不含下属企业)由我局推荐,不占我市推荐名额。评审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各申报企业按相关要求及时报送评审材料。我局综合测评和评审情况,按照名额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审核认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我局报送的申报企业评审情况和推荐名单,以及初步确定通过考核、复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认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3070173)



    友情链接:

  •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
  • 深圳市发展委员改革会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深圳市商务局
  • 深圳政府在线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高新认定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专利检索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咨询
  • 产品服务
  • 专题专栏
  • 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18678255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2051

@2020-2060 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粤ICP备2021079511号 & 版权所有

  • 18129826147
  • 496709450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