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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采购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研究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27 | 截止时间:2023-11-03 00:00 | 区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最高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指引,因地制宜推动产业链条式、集群式发展,力争打造具有显著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高地。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研究服务意向,具体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研究重点
1.梳理宝安区新材料产业基础和空间格局,厘清在全市产业版图及大湾区功能网络中的战略地位和竞争合作关系,研判总体定位和发展方向;
2.研究新材料重点领域产业链条上下游关键环节及高附加值环节等,研究分析宝安区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和各细分领域发力点,以链条式思维提出“强链、补链、延链”实施路径;
3.围绕创新资源集聚、关键技术布局、重大项目引进、设施平台建设、龙头企业服务、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研究提出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优化完善“六个一”产业发展体系。
(二)研究内容
研究需包含新材料产业背景与发展趋势研究、宝安区新材料产业发展基础研究、宝安区新材料重点产业链分析研究、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定位和目标研究、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研究等内容。
(三)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以“1+N”形式呈现,需包含总报告《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研究报告》,以及《宝安区新材料产业集群调研报告》《宝安区发展新材料重点产业链图谱》等专题研究。
(四)时间安排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研究工作。
(五)经费预算
100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区级、市级或以上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路径或政策研究类课题经验;
(三)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中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申请资料
投标单位按照本通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研究方案(含方案、报价清单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盖公章、扫描件);
(三)相关要求证明文件(盖公章、扫描件);
(四)法人证明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盖公章、扫描件);
(五)诚信承诺声明函,书面承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愿意接受采购单位做出的取消相关资格的决定。
备注:所有资料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后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文档。
四、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相关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邮箱:Kcjcxk@baoan.gov.cn。欢迎广大公司踊跃参与;
(二)投标公司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未尽事宜,请与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480;联系人:高先生,电话:29998349)。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