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4734590   注册   登录 扫码关注
百策查
广东省
切换城市和部门
  • 首页
  • 产品服务
    • 政策咨询服务
    • 技术转移服务
    • 体系资质认证
  • 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 立项公示
  • 专题专栏
    • 政策解读
    • 申报技巧
    • 专题讲座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您当前位置:政策资讯>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科技评审专家库信息更新及扩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   截止时间:2023-12-06 00:00    |     市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最高


栏目导航

  • 立项公示
  • 申报通知

当前可申报项目

  • 南山区关于开通2025年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06-12
  •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3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六个政策申报的通知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06-12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第二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5-06-12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11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省能源局节能处2025-06-11
更多>>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提高各类评审、认定、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我委拟对市科技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及扩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6日至12月6日

  二、工作事项安排

  (一)征集新入库专家

  为进一步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多渠道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提升备选专家质量,我委现面向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再次征集符合入库条件的各领域科技专家进入专家库。鼓励各企业专家积极申请入库。

  1.定向征集专家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重大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

  (2)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道德问题,客观公正、信誉良好,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3)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

  (5)一般项目专家库和重大项目专家库入库条件详见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一条。

  2.定向征集方式及程序

  征集专家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信息填报: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页面右侧点击“在库专家信息维护及新专家入库操作指引”查看入库指引,按照指引填报入库登记表,申请入库。

  (2)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入库登记表后,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单位注册地为深圳市的专家,提交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本单位管理员,凭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进行审核。所在单位未注册的,申请人应当通知所在单位尽快注册管理员账号,完成单位审核。

  单位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专家,提交申请后,由我委直接审批入库。

  (二)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

  1.专家信息更新事项安排

  (1)在库专家。请各位在库专家,尽快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其中,重点更新回避单位、教育及工作经历、最熟悉高新技术领域、最熟悉、次熟悉基金学科以及最熟悉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要信息。

  (2)专家所在单位。各单位管理员,应当尽快通知在库专家及时核对更新信息,于12月6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并提交。

  2.专家信息更新填报注意事项

  (1)请专家和所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补充核实专家信息。未按管理办法要求完善、更新信息的专家,我委将依据管理办法取消专家资格。

  (2)更新操作方式。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页面右侧点击“在库专家信息维护及新专家入库操作指引”查看在库专家信息维护指引,按照指引操作更新。

  (3)为保证专家抽选质量,请各位专家确保“所在单位”填报信息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所示机构名称一致,不要填写部门或院系名称。

  (4)在库专家已从当前登记单位离职的,由当前登记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专家已审核”中,点击“退回修改”,并通知专家完善个人信息。

  三、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724972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科技评审专家管理办法》.pdf

    友情链接:

  •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
  • 深圳市发展委员改革会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深圳市商务局
  • 深圳政府在线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高新认定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专利检索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咨询
  • 产品服务
  • 专题专栏
  • 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18678255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2051

@2020-2060 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粤ICP备2021079511号 & 版权所有

  • 18129826147
  • 496709450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