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4734590   注册   登录 扫码关注
百策查
广东省
切换城市和部门
  • 首页
  • 产品服务
    • 政策咨询服务
    • 技术转移服务
    • 体系资质认证
  • 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 立项公示
  • 专题专栏
    • 政策解读
    • 申报技巧
    • 专题讲座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您当前位置:政策资讯>申报通知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区高层次人才申报区级追加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     区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最高


栏目导航

  • 立项公示
  • 申报通知

当前可申报项目

  • 南山区关于开通2025年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补贴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06-12
  •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2023年度智能传感器产业建设MEMS先进封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六个政策申报的通知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06-12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第二批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5-06-12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质量品牌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6-11
  •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征集工作 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通知
    省能源局节能处2025-06-11
更多>>
通知原文

根据深圳市和宝安区人才工作部署,现将我区高层次人才申报区级追加补贴有关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2022年4月15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施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22〕1号),补贴申请由“每一年度任期内提出申请”调整为“每个任期年度期满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同年4月18日,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发布《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宝安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等25项业务申请相关安排的公告》,自2022年5月19日零时起,原认定的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其证书有效期停止延期。

  经研究,现对上述因市区人才政策调整导致无法在市、区高层次人才证书有效期内提出区级追加奖励补贴申请的,以及因此没有在获得市奖励补贴6个月期限内提出区级追加奖励补贴申请的,若符合其他所有申报条件,给予核发区级追加奖励补贴。申请人应在人力资源部门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或领取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6个月内申请区级追加奖励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友情链接:

  •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
  • 深圳市发展委员改革会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深圳市商务局
  • 深圳政府在线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高新认定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专利检索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咨询
  • 产品服务
  • 专题专栏
  • 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18678255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2051

@2020-2060 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粤ICP备2021079511号 & 版权所有

  • 18129826147
  • 496709450
  •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