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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宝安区质量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 截止时间:2024-01-31 00:00 | 区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最高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质发〔2023〕5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
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是广东省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对广东质量强省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最高奖项,旨在通过质量标杆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激励更多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追求卓越质量和绩效,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请宝安区质量强区办各成员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各行业协会及时将《通知》及相关评审准则(详见附件1-4)转发至有关单位,广泛发动本行业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
二、重点鼓励,增创优势
本次申报重点鼓励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以及6G、量子科技、基因技术、无翼飞机、低轨卫星、海工装备、超高清视频、高端医疗设备等领域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引导“独角兽”“小巨人”企业、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以及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的领军企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和在改善民生、扩大消费、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等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服务业企业积极参评。
请各有关单位把握鼓励方向,聚焦转型引领,深挖重点领域,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参评。
三、把握进度,按时申报
(一)请各有意向申报的组织和个人于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意向申报组织(个人)基本情况表(样表见附件5),通过邮箱报送至宝安市场监管局。
报送邮箱:bazlk@mail.amr.sz.gov.cn
联系人:胡艺,电话:27836262。
(二)请拟申报企业(个人)对照通知要求完成申报材料制备(对应申报表及材料见附件6)和内部公示等工作,于2024年2月21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整理装订成册的申报表和证实性材料各一式三份;电子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报表各一份、证实性材料一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同步发送电子文本至邮箱(邮件题目为参评类别+所在市+参评组织名称或参评人+联系人+手机号码)。
报送邮箱:lvxq@mail.amr.sz.gov.cn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深圳工商物价大厦801室,邮编:518040。
联系人:吕女士,电话:83070092。
(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审查、社会公示,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按照限额要求(见附件7)出具审核和推荐意见,于2024年3月18日前统一报省政府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
四、严守纪律,不得收费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申报工作的要求和纪律,坚持自愿申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企业和个人收取费用或牟取利益。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申报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名义开展有偿培训和经营活动。
附件:1.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电子版)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电子版)
3.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2023年修订)(电子版)
4.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个人)评审准则(电子版)
5.意向申报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6.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及推荐表(电子版)
7.第八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推荐名额(电子版)
宝安区质量强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