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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安薪在深”专项行动的情况通报(2023年第四季度)
发布时间:2024-01-17 | 区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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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在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局对报建的207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了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重点对实名制、分帐制(以下简称“两制”)和欠薪线索进行了排查和梳理,现将“两制”工作开展和劳资纠纷摸排调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我局共完成“两制”平台44个项目账号审核和数据对接,3个项目竣工验收平台账号消除。实名录入并参与考勤47820人(其中劳务工人41290人,管理人员6530人)。截至2023年12月29日,我区报建项目三方监管协议上传率95%,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上传率95%,未按要求上传的项目正在督促办理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未按月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部分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未按要求约定人工费用支付比例和拨付周期;
3.云祥公馆(不含桩基)、深圳温德姆豪生酒店工程、瑞璟湾居(不含桩基)共7个项目未落实三方协议上传,详见附件1;
4.云祥公馆(不含桩基)、瑞璟湾居(不含桩基)共9个项目未落实工资保证金保函上传,详见附件2;
5.新安街道规划留仙二路(留圳路-洪浪北二路)新建工程、石岩中心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瑞璟湾居(不含桩基)4个项目管理人员未备案,详见附件3。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工程款担保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房建工程比率不低于18%,市政工程比率不低于13%)。
2.项目总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每月工人考勤表、工资表和维权信息公示情况形成台账备查。每月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目前市工务署项目专户工人平均工资发放已超8000元,并列为全市考核参照指标)。
二、劳资纠纷线索摸排调处情况
自2023年10月起,我局持续对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劳资纠纷线索摸排,重点对国家满意度评价件、12345转办件和现场信访相关线索进行了摸排、梳理,同时深入现场进行线索核查调处。其间共出动306人次,共调处劳资纠纷132宗。
经分析,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名信息录入不全、考勤不严格、信息公示不及时;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或虽有专户但拨款不及时,发放不到位。特别是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未来之光家园1-5栋(不含桩基)项目,今年以来,总包单位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已多次发生劳务工人上访。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深圳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薪在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落实“两制”工作不到位,解决劳资纠纷不及时予以通报。
希望被通报的单位正视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项目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其他项目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强“两制”管理,规范劳务用工,严格工资支付,共同营造良好用工氛围。
附件:1.三方协议未上传项目名单
2.工资保证金保函未上传项目名单
3.管理人员未备案项目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张庆义,联系方式:8590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