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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 区级 企业管理提升 政策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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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文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中小学科普教育学分制光明区试点工作,建设科技创新教育示范区,光明区教育局于2023年9月开展了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认定工作,共收到深圳综合粒子设施研究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脑科学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合成生物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光明湖水利风景区等5家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决定认定该5家单位为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相关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