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转发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 市级 其他方向 政策
深圳市统计局
最高
通知原文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统字〔2024〕19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附件:关于发布2024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统计局
2024年4月1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