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24734590   注册   登录 扫码关注
百策查
广东省
切换城市和部门
  • 首页
  • 产品服务
    • 政策咨询服务
    • 技术转移服务
    • 体系资质认证
  • 政策资讯
    • 申报通知
    • 立项公示
  • 专题专栏
    • 政策解读
    • 申报技巧
    • 专题讲座
    • 政策法规
  • 关于我们
您当前位置:政策资讯>申报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   截止时间:2020-11-15 18:00    |     部委     技术创新 资金

国家知识产权局


最高 资金


栏目导航

  • 立项公示
  • 申报通知

当前可申报项目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精准农业及生态绿色技术”(绿色健康养殖)(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等专项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5-05-14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中小企业局2025-05-14
  •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度操作指南
    市前海管理局2025-05-13
  • 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开展2025年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05-13
  •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区级创业孵化基地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5-05-09
更多>>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推荐项目分配表。

  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名额;设省政府专利奖的省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的省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2个推荐名额,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的城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名额。

  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自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五、推荐程序

  (一)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二)公示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含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电 话:010—62083614

  邮 箱:zhuanlijiang22@cnipa.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门收发室中国专利奖专属信箱

  邮 编:1000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docx
附件2.院士推荐意见书.docx
附件3.推荐函.docx
附件4.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5.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docx

    友情链接:

  •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
  • 深圳市发展委员改革会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深圳市商务局
  • 深圳政府在线
  • 广东政务服务网
  • 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高新认定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专利检索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科学技术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咨询
  • 产品服务
  • 专题专栏
  • 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718678255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社区龙岗大道8288号大运软件小镇27栋2051

@2020-2060 深圳百策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粤ICP备2021079511号 & 版权所有

  • 18129826147
  • 496709450
  • 留言